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(含牙膏)标签管理工作,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,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,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国药监妆〔2025〕16号)要求及重庆市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安排,经企业自愿申报、市药品监管局评估后,确定了我市第一批2家试点企业名单,现予以公布。
附件:重庆市第一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
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6年1月30日
附件
重庆市第一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
1.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
2.重庆花旁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