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>政务公开>政府信息公开目录>政策咨询问答库>问答专题>《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(2025年版)政策问答
问题1. 为何要修订《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?
2023年9月川渝两地药监局联合发布原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后,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以及国家药监局《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等新法规、规章、文件相继出台或修订。根据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》第九条、《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二条,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新设或实施中发现不适当的,应及时修改,因此两地决定共同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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